记者从广西农业部门获悉,截至今年7月,广西已有“荔浦芋"、“容县沙田柚"等10个土特产获得了原产地保护,其中有的被注册为原产地证明商标,成为广西品牌农业、特色产业原产地保护的先行者。
广西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产品非常多,但由于不少地方缺乏原产地地理标志的保护意识,不重视土特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的制定,造成许多土特产资源流失和价值埋没。对此,广西有关专家指出,随着市场国际化的日益加强,如不抓紧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工作,广西的土特产不仅无法畅销国外,也将失去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近几年来,广西工商局、广西质监局和广西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开展了土特产原产地保护的申报工作。据统计,自2002年开始,广西已有10个土特产获得了原产地保护,其中“田阳香芒"、“荔浦芋"获得原产地证明商标。这些土特产在获得原产地保护后,不仅加强了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提高了产品的市场声誉,还有效地打开了国内外市场的大门,使产品畅销各地。“荔浦芋"、“田阳香芒"证明商标注册成功后,其产品很快就畅销北京、上海等地市场以及香港、澳门地区,并远销新加坡、越南、韩国、俄罗斯等国家。
据悉,从今年开始,广西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工作范围将延伸至农、林、牧、粮4大领域,到2007年申报总量将达到25项以上,覆盖酒、酱菜、腊味等副食品和正骨水等传统产品。( |